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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立法協商 草案名稱即卡關

立法院14日進行朝野黨團協商,院長蘇嘉全出席主持。(記者叢昌瑾攝)

立法院14日進行朝野黨團協商,院長蘇嘉全出席主持。(記者叢昌瑾攝)

2019/05/14 10:09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同婚立法進入倒數計時階段,立法院長蘇嘉全今主持朝野協商,針對現有的3個專法版本進行逐條討論;不過,單就法案名稱,各黨團就無法達成共識,民進黨、時代力量支持行政院版本,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則提出直接以「同性婚姻法」為名,不過國民黨團及親民黨團認為仍有疑義,名稱部分先保留。

同婚立法歷經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公投第10案及12案後,行政院提出「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則替下一代幸福聯盟代為提出「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民主進步黨立委林岱樺也提出了「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

針對法案名稱部分,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率先表態支持政院版本,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則說,此名稱雖未盡完美,但是在大法官釋字與公投之間取得的折衷版,時力勉為支持,之後會針對草案不夠周全之處,提出修正動議。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則說,大法官釋字後才舉行公投,大法官也要尊重公投結果,不要讓10幾個大法官笑,而讓700萬人民哭;同黨立委沈智慧則表示,建議可改為「同性共同生活法、同性伴侶法」;對此,尤美女則主張,直接依大法官解釋意旨,將名稱回到「同性婚姻法」;朝野立委無法達成共識。

親民黨團總召李鴻鈞建議,社會上有爭議的修法還很多,比如說廢死等,今天可以坐在這裡討論同婚修法已經非常不容易,已邁進了一大步,但是否修法不應如此躁進,製造社會強烈對立。

時力立委林昶佐則強調,公投提案人在自己的補充說明中有說,不是不讓同志結婚,但可否不要依據民法,就是因為尊重公投結果,所以現在與民法相關的提案都不在了,就是因為尊重公投結果,現在才會僅剩3種專法進行討論,希望不要再用錯誤的資訊撕裂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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