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服社為KMT附隨組織?地檢不起訴處分書意外認證
行政院黨產會正調查民眾服務社是否為國民黨之附隨組織。前屏東縣黨部主委張雅屏被控侵占案,近日屏檢不起訴訴書載明,相關經費為縣黨部「依例」放在服務社帳戶的103年輔選經費」。(資料照)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前國民黨屏東縣黨部主委張雅屏遭指控經費核銷不清,在2016年被「屏東縣民眾服務社」理事長蔡明鎮控告侵占,近日屏東地檢署偵查終結,張女獲不起訴處分;不起訴書內容載明,相關經費為縣黨部「依例」放在服務社帳戶的103年輔選經費」,形同屏東地檢認證國民黨藉民服社進行輔選工作。
行政院黨產會調查民眾服務社是否為國民黨之附隨組織,國民黨過去在聽證會始終否認,並宣稱民眾服務社為人民團體,非由國民黨控制。
不過,屏東地檢署這份不起訴書提及,相關經費為縣黨部「依例」放置在服務社帳戶的103年輔選經費。經費核銷由鄉鎮服務社簽領據提取,各鄉鎮服務社理事長印章交付各鄉鎮市黨部主任使用,係「長年運作慣例」。
對此,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羅承宗表示,這個案子從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理由,可證明民眾服務社就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因為輔選的錢進民眾服務社戶頭,但印章又給縣黨部主任使用。
羅承宗指出,國民黨總裁蔣介石當年特別設計,縣市以下黨部,採秘密方式進行,當年各地服務社宛如「地下黨部」,黨很精明用服務方式,拓展黨務、深耕基層。
羅承宗提及,屏東地檢不起訴處分書進入案件實體,將民眾服務社與國民黨地方黨部的表裡關係,在合理的期間內正確地梳理,足證國民黨與民眾服務社之間的附隨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