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退撫條例」三讀通過 留職停薪私校師屆齡即可辦退休
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修正案,規定私校教師留職停薪借調期間,若符合屆齡退休規定,就可以從屆滿65歲之日起5年內辦理退休。(資料照)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修正案,規定私校教師留職停薪借調期間,若符合屆齡退休規定,就可以從屆滿65歲之日起5年內辦理退休,同時也針對目前仍有近4成私校未辦理增額提撥部分,改為強制規定必須全面辦理,確保私校教職員權益。
另外本次修法也規定,未來「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管理委員會」中,私校推薦的專家代表人數應由現行3分之1調整為「不得少於總數3分之2」,而且學校主管機關的撥繳責任,也由現行最高35年改為42年。
至於私校退撫儲金的提撥費率,雖有部分立委主張調高為18%,但經過協商,最終仍尊重教育部想法,維持現行的12%,以免排擠其他教育資源經費分配。
而本日院會也同步通過附帶決議,請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管理委員會應按學期彙整不符退休、資遣條件而離職的教職員資料,送交學校主管機關參考,藉以提高學校主管機關對於大量異常離職的警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