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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中社會局遭爆 禁止員工工作日連休5天

    有台中市社會局員工爆料,指社會局禁止員工工作日連休逾5天,導致沒人敢請,「真的很不合理。」圖為社會局長李允傑。(資料照)

    有台中市社會局員工爆料,指社會局禁止員工工作日連休逾5天,導致沒人敢請,「真的很不合理。」圖為社會局長李允傑。(資料照)

    2019/03/27 22:5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有台中市社會局員工爆料,指社會局禁止員工工作日連休逾5天,導致沒人敢請假,「真的很不合理。」不過社會局對此強調,只有業務忙或有執行需求時才會要求同仁配合,人事處也表示,請假規則並未規範到連續休假,「要求不得連續休假並無違法。」

    《蘋果日報》報導,有社會局員工投訴,指社會局長李允傑於1月曾在局務會議指示,全體員工「非公務一次連續請休假最多不要超過5天(不含假日),且不要在個人業務旺季請假。」但員工質疑,勞基法、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中均未規定「不得請假超過5天」,但大家被特別交代後,也都沒人敢請,直言「真的很不合理。

    針對員工爆料,社會局則表示絕無「禁止連休5天」之情事,並指社會局的服務對象是從0到120歲的全體台中市民,多數工作性質都是要救急、救難與救窮,服務不可一日中斷,因此才提醒同仁在業務繁忙的旺季時刻要兼顧民眾權益與福利,業務淡季時就無此要求,若有特殊狀況也會由各單位主管與同仁協調。社會局副局長陳仲良也強調,絕非禁止員工連續請假。

    民進黨台中市議員蔡耀頡批評,不論是正式或臨時人員,都有一定的請假程序或特休假申請,強迫規定實屬不妥,並指「若請假人員已跟代班人員協調好,沒有不給休的道理。」宇軒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廖芳萱則指出,勞工或是公務員請假都需與主管協調,若主管不准假員工仍非請不可,恐造成曠職或影響考績;不過若是病假、職災、婚喪假等,主管都得依法准假,不然就涉及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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