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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魏明谷夫婦「很會理財」 黃文玲獲不起訴

去年縣長選舉期間,黃文玲(右)曾與魏明谷(左)攜手舉發黑心食品,未料事隔一週,反而翻臉爆料質疑魏明谷財產暴增。(資料照,記者張聰秋攝)

去年縣長選舉期間,黃文玲(右)曾與魏明谷(左)攜手舉發黑心食品,未料事隔一週,反而翻臉爆料質疑魏明谷財產暴增。(資料照,記者張聰秋攝)

2019/02/27 19:34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去年九合一大選彰化縣長選舉,無黨籍縣長候選人黃文玲於選前召開記者會,質疑時任縣長魏明谷執政4年與其夫人劉慧如在官邸「喬人事」爭議不斷,也質疑兩人一年間財產暴增1300多萬,黃還揶揄「很會理財」。魏、劉兩人認為指控不實,涉嫌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而提告。彰化地檢署今日偵結,認為黃引用報導並非虛構毀謗,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不起訴處分內容指出,黃文玲在去年10月31日召開記者會,指出依據媒體報導,魏明谷執政以來與其夫人劉慧如在官邸喬人、事爭議不斷,也依據新聞報導,劉「夫人干政」,在官邸接見局處首長,排隊報告業務等,且藉由喬人事增加財產。魏、劉兩人認為黃文玲言論足以貶意其人格評價與選舉正當性提告。

黃文玲辯稱,只是依據蘋果日報、TVBS等媒體報導與2015~2017魏明谷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做適當評論,並提出質疑,希望魏明谷對能做出說明,並無違反選罷法與加重毀謗之意。

檢察官認為,被告從以上資料點出選民心聲疑問之處,透過記者會呼籲說明,是為選民旨揭選舉判斷資訊,並未虛構任何事實毀謗告訴人,依最高法院判決前例與大法官解釋,難以論罪選罷法獲妨害名譽,本案也查無積極證據犯行,以此不起訴。

對此魏明谷表示,尊重司法判決,對於黃文玲在選舉期間這種沒有根據的指控表示遺憾。

黃文玲去年曾召開記者會質疑魏明谷財產暴增。(資料照,記者張聰秋攝)

黃文玲去年曾召開記者會質疑魏明谷財產暴增。(資料照,記者張聰秋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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