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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界大老發起連署 籲教育部撤「聘管中閔違法處分」

前教育部長葉俊榮25日突襲發聘,讓管中閔(見圖)上任台大校長,但校長遴選過程瑕疵仍未解決。(資料照)

前教育部長葉俊榮25日突襲發聘,讓管中閔(見圖)上任台大校長,但校長遴選過程瑕疵仍未解決。(資料照)

2019/01/01 00:4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前教育部長葉俊榮25日突襲發聘,讓管中閔上任台灣大學校長,但台大校長遴選仍存在瑕疵,中央研究院院士陳良博、周昌弘等人發起連署,要求在1月7日前撤銷教育部聘任管中閔之違法處分。

日前已由台大校友黃新田、王文猷、張邦彥、沈添富、陳景川等人發起連署,呼籲教育部停辦「台大校長交接」,現又有多名學界重量級大老,邀請關心台灣學術自由者共同加入連署,向教育部施壓,撤銷聘任管中閔之違法處分。

連署說明援引行政程序法及訴願法等條文,認為「行政程序法明文規定原行政處分機關及其上級機關有權限自行依職權將違法的行政處分撤銷」、「訴願法明文規定,原行政處分機關對於不服行政處分提起的訴願,應先行重新審查原處分是否合法妥當,其認訴願為有理由者,得自行撤銷原處分」,甚至認為葉俊榮的行為「明顯違反憲法第58條第2項、公務員服務法第1、2條(忠實及服從義務)及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14條的規定」等。

連署指出,行政法上的「公益」必須是客觀的評價,不論是以公益受益人的數目優勢論,或是由公益所追求之價值判斷的標準,都不能由統治團體或其中一群人之利益或官僚體系本身的利益,恣意擅斷,主觀認定。呼籲所有關心台灣學術自由的人們一同加入連署,以期政府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及訴願法第58條第2項的規定,迅即於一月七日以前撤銷教育部聘任管中閔的違法處分。

連署發起人

陳良博 中央研究院院士

周昌弘 中央研究院院士

李敦厚 哈佛大學退休名譽教授

賀德芬 台大法律系退休教授

張清溪 台大經濟系退休教授

鄭秀玲 台大經濟系教授

賴秀穗 台大獸醫系退休教授

周松男 台大醫學院名譽教授

陳榮基 台大醫學院名譽教授

林秀幸 交通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院教授/台灣教授協會會長

楊惠郎 成功大學退休特聘教授

網路連署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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