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公投門檻 賴揆:將依民意修同婚專法
行政院長賴清德今天中午與民進黨立委開便當會,會商政府如何因應7案公投結果修法,會後由行政院發言人Kolas(見圖)轉述。(記者李欣芳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行政院長賴清德和立法院民進黨團今天(29日)中午開便當會,因應7項公投結果交換修法意見。賴清德表示必須尊重公投結果,同姓婚姻案要依民意修專法,但他也強調行政院和立法院必須遵守大法官解釋。
綜合媒體報導,除了行政院長賴清德,行政院秘書長卓榮泰、政務委員羅美伶、羅秉成,和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幹事長李俊俋等多達30位立委與會。行政院發言人谷辣斯.尤達卡(Kolas Yotaka)表示,便當會僅是立委給行政院意見,未來如何修法仍得詢問黨團意見,她也強調,尊重公投民意是會中的共識。
據悉,很多立委認為,民進黨支持同婚合法化,是中南部支持者票投不下去的主要原因;行政院與黨團根據公投結果及大法官解釋,在同性婚姻立專法上取得共識,民進黨團幹事長李俊俋說,要朝同性婚姻法還是同性伴侶法,會中尚未有進一步討論。
有立委表示,公投法有門檻太低、死人聯署的問題,也有人認為不是門檻問題,若要修法也不是在門檻上作文章。根據立委許智傑轉述,賴揆在會中對此回應,「公投門檻與主張都是民進黨的價值,不應更動」,但事務性工作可修,使公投進行得更順暢。目前黨團沒打算修公投法,而是針對公投亂象處理。
大法官在第748號字解釋指出:「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於此範圍內,與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有違。有關機關應於本解釋公布之日起2年內,依本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
解釋文中指出,以何種形式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屬立法形成之範圍。逾期未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相同性別二人為成立上開永久結合關係,得依上開婚姻章規定,持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之書面,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