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群館案監院糾正北市府 侯友宜這樣說…
針對監察院今天通過文化大學大群館一案,糾正台北市政府;國民黨新北市長候選人侯友宜表示,他還沒有空了解,無法表示意見。(記者俞肇福攝)
〔記者俞肇福/新北報導〕國民黨新北市長候選人侯友宜曾陷入文化大學大群館宿舍租用爭議,監察院針對大群館違規使用部分認定大群館違反台北市土管自治條例的處理作為,以及大群館建照核發作業等2項違失,今天通過糾正台北市政府;面對記者詢問,侯友宜今天下午在瑞芳掃街受訪時表示,他還沒有看到糾正案相關內容,無法表示意見。
大群館所有權人是侯友宜妻家投資的又昱公司,在宿舍爭議發生後,文化大學已與又昱公司解約。
監委高涌誠指出,本案經監察院調閱相關卷證,並約詢台北市政府及新北市政府相關人員後,認定台北市確有違失,因此提案糾正台北市政府。
高涌誠表示,台北市政府所屬機關於101年12月間,配合台北市議員會勘後,即知悉文大向又昱公司租用不動產作為學生宿舍,但北市府未依規定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依建築法規定裁處罰鍰外,並未認定大群館使用情形,違反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規定。
此外,又昱公司也曾就大群館用途疑義,函請北市府釋疑,經函復非屬自治條例管轄範疇。高涌誠強調,大群館用途至107年間並未改變,但北市府卻於107年7月間為不同處分,並要求文大依前揭條例規定處理,明顯就相同事實為歧異認定,斲傷政府威信。另,本案建物用途為「集合住宅」,並無廚房設計,其建造執照核發的審核,與相關規定未合,均核有違失。
高涌誠並指出,有關文大大群館所涉租金收入疑義,監院將函請財政部督促所屬稽徵機關續處核課事宜。此外,教育部雖定有「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但有關校舍建築面積的列計方式,未考量是否符合建管法令,應對該標準及相關規定,詳加檢視檢討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