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提10年前舊案 高思博今提告黃偉哲違法收政治獻金
國民黨南市長參選人高思博(前左二)與市議員發言人團到台南地檢署按鈴告發對手黃偉哲涉違法收受政治獻金,要求黃退出市長選舉。(記者王俊忠攝)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國民黨台南市長參選人高思博今天近午再針對民進黨對手黃偉哲於10年前涉及的崑陵山墓園開發案,指黃涉及貪污罪雖判無罪;但黃在不對的時間收取政治獻金,3次獻金共4百萬元,只有第3次存入獻金專戶,前兩次並未存入,這是新的控訴案,正式檢舉告發黃偉哲違反政治獻金法,請黃說清楚、講明白,不要再閃躲了!
近午,高思博由兼任發言人的南市議員林燕祝、盧崑福、洪玉鳳等多人陪同到台南地檢署按鈴告發黃偉哲,同時進入南檢服務中心遞上檢附事證的刑事告發狀。盧崑福認為,選市長,品德重於一切,黃偉哲應對這問題交代清楚,如交代不清楚,應該退選市長。
對於高的指控,黃偉哲發言人郭國文與民進黨南市黨部回應說,高思博陣營近期持續抹黑黃偉哲,針對2007年的「崑陵山安樂園」已無罪定讞的舊案,硬是說要有罪。他們強調,全案已被判決無罪,其中沒有對價關係,更沒有施壓行政部門。
高思博指控說,10年前的崑陵山墓園開發案,也是在第7屆立委選舉前,當時擔任立委的黃偉哲向業者分3次收取4百萬元政治獻金,只有第3次的錢存入獻金專戶;前兩次的錢並未存入專戶,在不對的時間收受政治獻金,也是違反政治獻金法,這有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責,其實罪刑並不重,有機會易科罰金,黃偉哲應該勇於面對,不該閃躲。
高思博強調,他指控的部分,不能算是舊案,而是新事證,過去黃偉哲都未正面面對違反政治獻金法的指控,政治獻金法有20年的追訴期。黃偉哲收錢情節在涉貪污案判決內有法院認證及同案共同被告的陳述,很清楚,黃偉哲不能再像前幾次回應閃躲的態度,因為講不清楚,參選市長的人格會受質疑。(13:13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