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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孝大樓聽證 徐世榮:屬不當黨產

    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26日舉行「大孝大樓追徵案」聽證會,主委林峯正(左2)及多位委員委員出席。(記者黃耀徵攝)

    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26日舉行「大孝大樓追徵案」聽證會,主委林峯正(左2)及多位委員委員出席。(記者黃耀徵攝)

    2018/06/26 11:23

    〔記者楊淳卉/台北報導〕行政院黨產會今舉行「大孝大樓追徵案」聽證會,釐清國民黨過去所持坐落台北市愛國東路的大孝大樓及其座落土地,是否為不當取得黨產。與會學者專家、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主張,國民黨前所擁有大孝大樓建物及座落土地屬不當取得財產,民眾服務社取得大孝大樓形式上雖為「標售」,本質上依舊是以底價來予以「出售」,俗話所說「掛羊頭、賣狗肉」,這宗「標售」案顯然違法。

    徐世榮也主張,除了應依「黨產條例」追徵價額之外,對大孝大樓自1989年8月1日迄1991年12月31日所得租金收入,也應一併追徵。

    徐世榮指出,所謂標售應屬公開標售,若無特殊之理由,鮮少有特別之限制,或是縱然有特別之限制,也應有合法或合理之規定與解釋。然而本案刻意採「限制投標資格及付款辦法與使用規定」,對限制條件又無合法或合理之解釋,顯然已背離一般所謂的公開標售,實際上則是採「按標售底價『出售』予同一單位整體使用」。

    徐世榮並以台北市政府國宅處73年簽文為證,指出台北市政府國宅處原先之計畫為「由一單位按標售底價統一價購使用」、「擬按底價出售」,但受到法規之限制,仍須以公告公開招標方式辦理,形式上理由為「因面對中正紀念堂,地理位置較為特殊,為兼顧管理及使用品質之單純化」、「特定環境之需要」,實質上則是採取「公告標售時限制投標資格及付款辦法與使用規定」,由此來排除其他可能的競爭者。

    徐世榮指出,後來事實也顯示,投標者僅只有民眾服務社,而其得標價格(4億3400萬元)幾乎也就等同於標售底價(4億3170萬元),二者差價竟然僅為230萬元,「這個真厲害!」如果沒有掌權者事前刻意運作及相關訊息的釋出,應不可能有這樣的結果。

    徐世榮也指出,國民住宅政策原本就是要彌補都市居民住宅上的需求,然而本案卻是以與立法意旨毫無相關的理由,如「因面對中正紀念堂,地理位置較為特殊,為兼顧管理及使用品質之單純化」、及「為該大樓特定環境之需要」,來排除「國民住宅條例」的立法意旨。

    徐世榮並批,本案當時出現搶購潮,民眾的中簽率是低於0.005,但卻看見台北市政府國宅處以標售底價低價出售大孝大樓土地與建築物予唯一的買者民眾服務社,兩相比較,機率為0.005:1,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則,讓人感慨萬千,由此也可印證過往長久主政的國民黨不僅未照顧一般市民的住宅需求,當有極少數國住釋出時,國民黨竟然還要違法強行搶奪,其心中根本就沒有居住人權及實質正義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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