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不受理釋憲案 司法院:沒規定不能再提
大法官不受理釋憲案,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沒規定不能再提。(資料照)
〔記者呂伊萱/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提出「前瞻基礎建設條例」釋憲聲請案,但因提案者在表決時並非全數反對,大法官會議判定聲請要件不足予以駁回。國民黨立委今在立院質詢時批評司法院「法律服務政治」,並詢問能否再提?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說,根據目前大法官相關解釋,沒有不受理案件不能再提的限制。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高達1071億元,38名在野黨立委質疑預算合法性,去年9月向司法院聲請釋憲,主張「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違憲,要求暫時處分。
大法官會議上週五議決不受理,指提案人數未達聲請釋憲門檻,提案內容未具體敘明適用憲法或法律牴觸憲法疑義,且提案者在表決時並非全部投下反對票,聲請釋憲要件不足。反駁理由中所提及之提案者,為無黨委立委高金素梅,因其並未參與表決,大法官認定為沒有行使職權。
立法院司法與法制委員會今天召開會議,國民黨立委林德福、吳志揚與許毓仁等人,質詢時均關注釋憲聲請遭駁回案件。
吳志揚說,因立委行使職權,有時故意不出席、退席,展現比出席投反對票更堅定的態度,批評大法官不解立法實務,且民進黨反ECFA或時力反勞基法都是如此,認為「大法官見解憑政黨顏色變來變去」。林德福則批評,這是大法官技術性干擾立委為民發聲的奇怪現象,也使釋憲政治化,剝奪在野黨未來釋憲的空間,相當嚴重,要求大法官「知錯能改」。
呂太郎答詢時說明,立委在相關法案的決議過程中要表示意見,才符合「行使職權時」及「超過1/3席次」條件,即使當初投下贊成,最後轉成反對也可以,不限於反對者。民進黨立委李俊俋則認為,國民黨認為程序有重大瑕疵,但大法官要看的其實是少數有無被限制發言。對於國民黨的批評,李俊俋直批「再跟他們胡謅是浪費時間 」。
至於此聲請案能否再次提出?呂太郎回答說,根據目前大法官相關解釋,並沒有說已經不受理的案件,不能再提釋憲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