抨擊臨時會違法 中市民進黨團拒絕開會
台中市議會民進黨團抨擊臨時會違法,拒絕開會。(記者張菁雅攝)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台中市議會昨天起召開為期2天的臨時會,昨天因民進黨議員拒絕簽到而流會,今天依照「台中市議會組織自治條例」規定,1/3以上議員出席即可開會,但民進黨團今日指責國民黨惡意扭曲法條解釋,拒絕出席違法會議,並將請內政部解釋。
民進黨團總召李天生表示,昨天因出席人數未過半而流會,也沒有確定議事日程,國民黨團竟刻意錯誤引用「台中市議會組織自治條例」第22條規定,要求將開會門檻調降至1/3;但該條文規定,是指會期中的各次會議排定,也就是議事日程訂定後才適用,因此,在確定議事日程前,絕不能適用該條規定,今天的會議無效,民進黨拒開違法會議,也將請內政部解釋。
副總召賴佳微、議員曾朝榮、張雅旻也說,國民黨團在3月16日送出連署書要求召開臨時會,依規定,臨時會必須在10天內召開,超過時間必須重送連署書,昨天開會已經逾時,而在開程序委員會時,就有委員提出此問題,議長卻置之不理,強行通過議事日程。
國民黨團書記長李中對此表示,依照議會慣例,若由議員連署召開臨時會,在各黨團連署完成後,議長會先召集各政團協商可開會時間,確認後才召開程序委員會及正式大會。另外,民進黨團去年也於議場內操作過流會方式,讓最後一日只需1/3議員出席即可開會,民進黨不能選擇性遵循慣例與法令,對其有利就說合法、對其不利就說違法。
台中市議會國民黨團書記長李中(右)強調臨時會合法。(記者張菁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