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共諜取消退休俸 立院初審過關送朝野協商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9日審查民進黨立委陳其邁版「國家安全法增訂第5之2條草案」,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左一)出席逐條審查。內政委員會初審過關,須送朝野協商。(記者劉信德攝)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9日審查民進黨立委陳其邁版「國家安全法增訂第5之2條草案」,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左一)出席逐條審查。內政委員會初審過關,須送朝野協商。(記者劉信德攝)

    2018/04/09 13:00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審查民進黨立委陳其邁版「國家安全法增訂第5之2條草案」,從嚴規範無論在職、退休軍公教人員涉共諜案而判刑定讞者,不但喪失月退俸,並追繳至犯罪時已領退俸。但國防部、銓敘部均參考現行條文,建議依刑期輕重酌給部分退俸,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質疑,出賣國家還要區分刑期,這是在搞什麼?還一度憤而拍桌抗議。

    現行「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規定,只要官兵服役期間,違反「國安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情報工作法」所規範的共諜罪,因而被判處有期徒刑且未宣告緩刑者,就喪失領取退休俸之資格。但在除役後才判刑定讞,或除役後才涉入共諜者,則視刑度輕重減少退俸。

    依此規定,判7年以上者得予全數剝奪,判刑3年以上未滿7年者減少50%、2年以上未滿3年減少30%、1年以上未滿2年減少20%。因此捲入國內史上最大共諜網的許乃權,竟在去年9月刑滿出獄後只減俸30%,尚能月領7萬餘元退俸,引發高度爭議。

    陳其邁因此提出「國家安全法增訂第5之2條草案」,明訂所有現職軍公教,或領有月退俸者,只要因觸犯共諜罪而遭判刑確定者,不但喪失所有退俸;已入袋的退俸,還要追繳至犯行時點。

    列席的國防部、銓敘部官員建議,應依現行相關法制,按刑度多寡,酌予剝奪,才符合比例原則。

    管碧玲表示,她無法背書。若依行政機關的看法,判決3年以上還可以拿50%,哪有這種事?這是完全不能做的事,居然還要區分刑期,搞什麼啊?

    民進黨立委KOLAS表明支持陳其邁版草案,不能容忍叛國還有退休金。

    陳其邁強調,當匪諜還要領退休金,有何道理?

    委員會最後決議,將陳其邁版草案送出委員會,但須交付朝野協商。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