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閔現為台大院長 赴中仍須比照11職等公務員申請
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涉嫌違法赴中兼職。(資料照)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對於台大校長遴選爭議,上週又爆出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涉嫌違法赴中兼職,甚至在卸任國發會主委後,未經報備核准就到中國兼課,北檢已分「他」字案調查。相關官員說,管現職為台大人文社會高等研究院長,仍須「比照11職等未涉密公務員」,赴中須提出申請,若未許可赴中,可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處2萬元到10萬元罰鍰。
據瞭解,管中閔在2001年到2012年任中研院經濟研究所長與台大財金系特聘教授期間,共有21次申請赴中紀錄,均經內政部許可;在2012年2月,於行政院政務委員、經建會與國發會主委任內申請4次;至於在2015年2月到2016年2月、卸任政務官的管制1年內,申請赴中3次,也經核可。不過,2017年後至今沒有任何申請紀錄。
相關官員解釋,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管中閔涉密層級是「卸任1年內受管制」,不過,管現職為台大人文社會高等研究院長,仍須「比照11職等未涉密公務員」,赴中須提出申請,若未許可赴中,可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處2萬元到10萬元罰鍰。雖目前查得到管提出申請28次,但是否有未申請就違法赴中,相關主管機關仍會進一步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