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澳電廠案 詹順貴坦言:當下沒意識到其實要棄權
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在「深澳燃煤電廠更新擴建環差案」中投下關鍵的通過票,讓本案不必重辦環評,由於詹過去以環保律師形象活耀於社運界,引發若干人士非議。(資料照)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在「深澳燃煤電廠更新擴建環差案」中投下關鍵的通過票,讓本案不必重辦環評,由於詹過去以環保律師形象活躍於社運界,引發若干人士非議。詹順貴16日在電視談話節目坦言,他當下沒有意識到其實可以投棄權票,但他仍認為本案不適合重作環評,否則恐形成違法的行政處分。
詹順貴16日親上火線參加三立「鄭知道了」節目錄影,說明當時投票情況,主持人及來賓詢問,有沒有想過可以投棄權票?詹順貴坦言,當下確實沒有想過要投棄權票,根據議事規範,在可否平數的情況下,主席可以選擇投或棄權,若棄權就視同否決,但這個案子沒有可否的問題,不知道能否適用這個規則。
詹順貴坦言,「在我當下思考的時候,我沒有去意識到其實是要棄權」,但環保署是被動受理台電透過經濟部轉送進來的案件,且企業界一直在擔心投資效率,所以他們希望環評的審查要有效率,且有公信力。
詹順貴重申,他個人認為這個案子不適合重作環評,但也不認為支持重作環評的8名委員違法,而是尊重他們的獨立審查,如果投票結果是重作環評,環保署也要概括承受,一旦公告就變成行政處分,這個行政處分可能會因違法陷入官司,最終可能被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