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警消超勤津貼 恢復上限至一萬七
徐耀昌今天參加苗栗縣警察局月報暨表揚、授階儀式,有感苗警屢破刑案,為縣內治安、交通及為民服務戮力,備極辛勞,宣布授權警察局於年度預算內,外勤員警超勤加班費每月依行政院核定最高額度1萬7000元內核實支領。(圖由苗栗縣警局提供)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政府爆發財務危機後,於104年5月起,縣內警消每月超勤津貼減少2000元,由1萬7000元降為1萬5000元;縣長徐耀昌今天宣布,警方超勤津貼恢復至上限1萬7000元,並自即日起,他的所有行程活動,除隨扈,一律免除加派維安勤務人員,讓警察能全心投入治安、交通及為民服務工作。縣府秘書長陳斌山表示,此指示也適用消防,但以不增加兩局年度總預算為前提。
徐耀昌今天參加苗栗縣警察局月報暨表揚、授階儀式,有感苗警屢破刑案,為縣內治安、交通及為民服務戮力,備極辛勞,宣布授權警察局於年度預算內,外勤員警超勤加班費每月依行政院核定最高額度1萬7000元內核實支領。
另,徐耀昌為避免增加基層警察同仁勤務負擔,也表示即日起,他所有行程活動,除隨護外,一律免除加派維安勤務人員。
陳斌山表示,行政院現行規定警消超勤津貼上限為每月1萬7000元,其中,中央補助1萬2000元,地方政府視財政狀況加碼編列,縣內警消超勤津貼原為每月最多可領1萬7000元,但因縣府爆發財政危機,於104年減少2000元為1萬5000元。
陳斌山說,縣長體恤警察辛勞,恢復超勤津貼上限到1萬7000元,授權警察局給予外勤員警鼓勵,因年度預算規模不變,也讓警局更落實外勤員警時數控管、分級,核實支領,並非人人都是1萬7000元。消防局也適用。
徐耀昌今天參加苗栗縣警察局月報暨表揚、授階儀式,有感苗警屢破刑案,為縣內治安、交通及為民服務戮力,備極辛勞,宣布授權警察局於年度預算內,外勤員警超勤加班費每月依行政院核定最高額度1萬7千元內核實支領。(圖由警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