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收受政治獻金30萬 國民黨前議員賴素如敗訴再罰20萬
國民黨前台北市議員賴素如,2014年違法收受虧損公司30萬元政治獻金,遭監察院裁罰20萬元,賴素如不服提出行政訴訟,台北地院認定賴素如確有疏失,判決敗訴。(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國民黨前台北市議員賴素如2014年違法收受虧損公司30萬元政治獻金,遭監察院裁罰20萬元,賴素如不服提出行政訴訟,台北地院認定賴素如確有疏失,判決敗訴。
綜合媒體報導,賴素如2014年競選時,收受貴子坑公司政治獻金30萬元,不過貴子坑公司捐贈時處於累積虧損且未依規定彌補,監察院認為賴素如涉嫌違法收受政治獻金,且延遲繳庫,2017年裁罰賴素如20萬元,賴素如提出行政訴訟。
賴素如辯稱,收取政治獻金時都有立即查證,發現不能收受者也有即刻退還,沒有獨漏貴子坑。但是監察院資料指出,賴素如2014年10月31日收到政治獻金,卻在2015年1月23日才開始查證,且遲至2015年2月10日才繳庫。依《政治獻金法》規定,不符規定的政治獻金應於收受後1個月內返還,或是2個月內繳庫,法院認定賴素如未及時查證確有疏失,判決敗訴,可上訴。
賴素如透過助理表示,當初收受捐款都會上監察院網站查詢相關資料,沒有看到不可收受的資訊,事後發現是虧損公司才主動繳庫。法院要求舉證,但紀錄都在監察院,且聲請傳喚證人也不被法院允許,會與律師討論是否進行上訴。
賴素如5年前競選台北市議員,涉嫌向太極雙星集團收賄1500萬元,二審被判處9年徒刑、褫奪公權9年,本案今年1月由最高法院發回,目前仍在重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