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富案》陳慶男等3人被求刑20至30年 併科19億罰金
國造獵雷艦弊案今天偵結,陳慶男、陳偉志、簡良鑑3人起訴,求刑20至30年、併科罰金19億元。(資料照)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海軍國造獵雷艦相關弊案,高雄地檢署今天偵結,認定慶富董座陳慶男、陳偉志父子等5人,涉先取得獵雷艦承建標案後,假藉辦理增資獲取銀行團聯貸,再用不實文件向聯貸銀行詐貸至少63億元,造成銀行團受害損失131億元,今依詐欺、背信、偽造文書、違反銀行法等罪嫌起訴。
檢方並對董事長陳慶男求刑30年、併科罰金10億元,對副董事長陳偉志求刑25年、併科罰金6億,對前執行長簡良鑑20年、併科罰金3億元,同案還起訴陳慶男妻子陳盧昭霞、顧問李維峰。
對於判決,陳慶男表示尊重司法,將交由律師團處理,待收到起訴書再考慮是否回應;據了解,慶富造船內部認為,部分案情已被政治化,但陳家相信未來法官會還原事實。
另一名被告李維峰透過律師聲明,「本人確曾任職慶富集團,任職期間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交付個人帳戶導致捲入洗錢行為,對檢方認定本人共同參與洗錢,甚感遺憾;本人基於情誼而交付個人帳戶,未料遭慶富集團作為金流使用,不僅未從中獲利甚至自行負擔手續費用,對於犯案方式流程完全不知情也未參與,更不可能從旁協助。全案尚待法院審理,本人秉持對司法公正審判之信心,定將在法庭奮力維護自身名譽與權益,盼外界勿未審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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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檢說明慶富詐貸資金流向。(記者黃良傑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