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亞案中國法院第二批宣判 9台籍詐騙犯處刑3年
肯亞詐騙案第二批17名嫌犯判決結果也出爐,最高判刑3年,其中有9名詐騙犯是台灣人。(圖擷自北京法院網官方微博《京法網事》)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灣籍嫌犯在肯亞從事詐騙行為遭逮,共有44人被遣送至中國,經過1年多的審理,中國法院今日開始宣判,首批台灣嫌犯各被判10至15年有期徒刑,第二批17名詐騙犯判決結果也出爐,最高判刑3年,其中有9名詐騙犯是台灣人。
綜合媒體報導,針對肯亞跨國詐騙案,中國法院於今日早上8時30分、上午10時、下午2時共開3庭宣判,早上的判決已經出爐,首批聽審的嫌犯共33人,被判10年到15年有期徒刑,主嫌則都是15年徒刑,並有折合新台幣1萬至7萬5000的罰金,同時褫奪公權;第二批17名詐騙犯判決結果也出爐,判處17名被告有期徒刑3年至1年9個月不等刑罰,併處罰金,今下午還有第三批宣判。
北京市第二中院上午8時30分先對涉案的第一批33名被告做出重判,其中有13名被告是台灣人,張凱閔、林金德兩名台灣籍主嫌被判有期徒刑15年;第二批17名被告,有徐偉倫等9名台籍詐騙犯。
中國法院指出,若對結果不服,從明日開始10天內可以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