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黑幫介入政黨 警政署:追查持續性與首從關係
警政署刑事局副局長黃明昭(中)今在內政部例行記者會指出,「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在修正後更符防制犯罪的現況與需求,會積極蒐證相關犯罪的組織性與危害性,不容黑幫介入政黨。(記者曾韋禎攝)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立法院甫三讀通過「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放寬組織犯罪要件為「持續性或牟利性」。警政署今強調,新法更符防制犯罪的現況與需求,會積極蒐證相關犯罪的組織性與危害性,不容黑幫介入政黨。
警政署刑事局副局長黃明昭今在內政部例行記者會指出,警政署自今年9月28日起成立「除暴專案」,運用系統性「掃黑三打」及「第三方警政」策略,全面掃蕩不法幫派分子。目前已實施5波掃黑行動,共查緝幫派犯罪犯嫌488人,其中有12人疑似介入政黨。幫派零容忍是政府的執法威信與決心,除暴專案沒有截止日期。
他解釋,三打的第一打是「立即處理、即時壓制」,針對幫派分子滋擾現場,立刻調動警網赴現場壓制、逮捕與採證;再來是「聚焦打擊、向上溯源」,深入追查滋事原因、幕後策劃指揮者;最後是「向下刨根、斷絕金源」,藉此徹底切斷幫派金脈,壓縮其生存空間。
對於部分幫派介入政黨。黃明昭強調,絕不容忍幫派以政黨名義擾亂社會秩序、危害民眾安全。「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在修正後,將組織犯罪的要件改為「持續性或牟利性」,更符合防制組織犯罪的現況及需求,對於究辦組織犯罪也會有更具體有效作為。
他舉例,對於統一促進黨、愛國同心會的滋擾事件,已針對其暴力行為進行蒐證,了解其是否有組織性與危害性,只要具有持續性與首從關係,可能就符合組織犯罪的要件。
他強調,「除暴專案」沒截止日期、沒時間限制,也就是說,直至一網打盡,讓不法情形消弭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