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黃國昌罷免案投票日 北市勞動局:應給有薪假或加班費

16日是新北市第十二選區立委黃國昌罷免案投票日,台北市勞動局說,當天具有投票權者應予以放假投票,且工資應照給。(資料照,記者俞肇福攝)

16日是新北市第十二選區立委黃國昌罷免案投票日,台北市勞動局說,當天具有投票權者應予以放假投票,且工資應照給。(資料照,記者俞肇福攝)

2017/12/13 21:07

〔記者蕭婷方/台北報導〕12月16日(週六)是中央選舉委員會指定新北市第十二選區立委黃國昌罷免案投票日,台北市勞動局今晚發新聞稿申明立場,投票日當天依規定凡適用勞動基準法事業單位的勞工,於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具有投票權者,當日予以放假投票,且工資應照給。

勞動局說明,「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工作日」的勞工,應予以放假;原毋須出勤者,不另給假給薪;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該日出勤者,應加給該工作時間的工資,且應不妨礙其投票。

勞動局更清楚說明「放假」定義,指勞工應自午前零時至午後12時連續24小時休息。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