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士申請專業交流 陸委會:不會要求不得與特定族群會晤
2017/12/13 17:32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中國積極對台統戰,對於從中央到各省市台辦人員申請來台從事專業交流,在入境前,我方會要求簽切結書,包括來台期間不得發表政治言論、不得接受媒體訪問、不得有統戰行為、不得向原住民統戰施惠等。
陸委會表示,行政部門會斟酌個案情節個別要求或提醒申請人、邀請單位、活動主辦或受訪單位等遵守相關規定,避免申請人來台有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行為,但不會要求不得與特定族群會晤,因此媒體報導「不得與原住民私下會晤」並不正確。
陸委會重申,政府政策是促進並鼓勵兩岸交流,但針對中國官員「刻意偽冒或隱匿身份」、「曾有違規違常的紀錄」、「涉嫌嚴重違反侵害人權」、「來台從事具有高度政治意涵活動」等,以及我方邀請單位有異常邀訪情事,均為台灣民眾極不樂見的現象,政府為維護國家整體利益,並促進兩岸交流健康有序發展,會綜合彙整各方訊息,針對這些類型案件加強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