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法修法 親民黨反對政院有發動公投權力
公投法修法,親民黨反對政院有發動公投權力,親民黨立院黨團總召李鴻鈞表示,若行政院有發動公投的權力,公投不過,內閣應總辭,才能防止行政權濫用公投擴權。(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林良昇/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明將針對「公投法修正草案」進行表決,親民黨立院黨團總召李鴻鈞表示,親民黨支持人民有容易發動公投的權利,也支持公投年齡降低,公投提案門檻、連署及通過門檻降低,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等訴求,但強調若行政院有發動公投的權力,若公投不過,內閣應總辭,才能防止行政權濫用公投擴權。
親民黨團今召開記者會,對於「公投法修正草案」明將表決;李鴻鈞今呼籲,朝野各政黨應該再反覆斟酌,懸崖勒馬,朝野應理性思考,而不是意氣用事,任性而為。
李鴻鈞說,親民黨認為,一般公投議題與憲法層次的議題必須分清楚,公投不應成輔選工具,有黨團在朝野協商時提出公投的議題要包含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甚至是新憲法的制訂等,但其發動及通過程序都已明定在憲法增修條文中,在法律不得抵觸憲法的情況下,完全無法運作,純粹只是想成為選票表態的提案。
對於行政院是否有發動公投的權力?李鴻鈞強調,在現行憲法下,行政院長由總統任命,等於是總統的幕僚長,若讓沒有民意基礎的行政院長可以擁有發動公投的權力,等同讓行政院長在某些政策與總統不合時,可利用公投來逼宮,造成政局不穩,有行政擴權的疑慮。
李鴻鈞表示,若真的要給行政院發動公投的權力,應規範若政院發動公投失敗,內閣應總辭以示負責,才能防止行政權的擴張與濫用公投。
李鴻鈞也指出,公投連署成案及通過門檻應適度下修,但不能讓少數綁架多數,依現今審查會通過的版本,只需約27萬人連署便可成案,只要約450萬人贊成公投案就得以通過,將會成為政治災難。
親民黨團認為,現行的公投連署成案及通過門檻可下修,但連署成案的門檻,至少應該在「總選舉人數的3%」(約54萬人);通過公投的門檻也應為「總選舉人數三分之一的同意票」(全國約600萬人),較為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