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18歲以上可投票二讀過關
立法院院會8日處理《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主持會議的立法院長蘇嘉全(右)與秘書長林志嘉(左)討論議事內容。(記者羅沛德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立法院今天協商公投法,因朝野黨團對部分條文未達共識,今日僅先二讀有共識的《公投法》修正條文,其中包含將公投年齡下修為18歲以上即可投票,中選會預估,約可增加60萬名投票公民。
綜合媒體報導,立法院長蘇嘉全今中午召集朝野黨團協商「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時代力量黨團總召徐永明堅持今日就完成三讀過關,但未獲其他政黨同意,最終徐永明離席退出協商,導致協商破局。不過今日會議中仍有50條條文獲得共識,僅7條仍有爭議。
包含公投年齡由20歲下修為18歲,廢除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將公投的主管機關由行政院改為中選會等均順利通過,至於公投門檻下修、適用項目、領土變更案之複決是否納入《公投法》、兩岸間政治協議是否應先交付公投等7項爭議條文,將留待12日院會再處理,預計當天即可完成三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