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國團內部紛爭 葉俊榮:仍須合乎「人團法」
內政部長葉俊榮表示,希望救國團運作與內部組成都能符合「人民團體法」。(記者鄭鴻達攝)
〔記者鄭鴻達/台北報導〕救國團內部傾軋不斷,理事長白秀雄表示因理念不合辭去職務。對此,內政部長葉俊榮表示,救國團雖有其時代背景,但希望所有社會團體都合乎「人民團體法」與民主要求,內部組成與運作都必須符合規定。
葉俊榮今出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參與「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協商。對於救國團爭議,葉俊榮受訪表示救國團雖有其時代背景,但希望社會團體都合乎「人團法」與民主要求,無論是內部組成與運作都要符合規定。
對於內部人事爭議,葉俊榮表示最近的討論有朝合乎「人團法」規定方向,對於內部人事不予置評,合法的大方向很清楚。
至於「促進轉型正義條例」通過後,是否會更改各地「中正路」等路名。葉俊榮表示「促轉條例」通過後,若促轉會有相關認定,地方政府會根據此來透過自治條例來推動,因路名更改是屬於地方要進行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