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李明哲案重判5年 孔傑榮:不利兩岸關係

學者孔傑榮認為,中共對李明哲的判決結果不利於兩岸關係的未來發展。(資料照)

學者孔傑榮認為,中共對李明哲的判決結果不利於兩岸關係的未來發展。(資料照)

2017/11/29 12:12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昨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遭中國判處5年徒刑,紐約大學亞美法研究所所長孔傑榮(Jerome A. Cohen)表示,中國對李明哲的判決是中共高層妥協的產物,也是對從事人權或政治活動者的「危險警告」,但這對兩岸關係發展也是「挫折與倒退」。

根據《中央社》報導,熟稔中國司法體制的孔傑榮指出,中共花了很長時間考慮後才做出這項判決,相信高層之間對刑期長短存在不同聲音,判處10年以上可能太重,但3年又給予外界輕率觀感,相信5年是中共高層「妥協下的產物」。

而這次的判決,也是中共對於所有赴中國倡導人權、從事政治活動者一次「危險的警告」,未來包括台灣、美國和其他國家任何人,只要與中國人士接洽或支持中國人權與政治活動,不管親自赴中或以電郵、網路或聲明等方式宣傳理念,都可能被冠上「顛覆或破壞國家政權罪」的罪名。

孔傑榮認為,李明哲的宣判結果對兩岸關係未來發展是「挫折與倒退」,不利兩岸關係發展,不過他也說明,中共雖已宣判結果,但全案還未結束,仍需觀察後續發展,並援引中共以往也曾有過判處更重刑期,之後又以政治藉口或保外就醫等理由,讓當事人很快獲釋的前例。

中國法院昨天宣判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顛覆國家政權罪」,處以5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資料照,法新社)

中國法院昨天宣判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顛覆國家政權罪」,處以5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資料照,法新社)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