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端仁聲明 親屬帳戶款項為父親保險金
前高市海洋局長王端仁對外界質疑的帳戶存款提出說明。(資料照)
〔記者王榮祥/高雄報導〕前高市海洋局長王端仁,今針對媒體報導關於其親屬帳戶內數十萬元來源不明款項提出說法,指該款項來源為王父的儲蓄保險金,期滿領回後交予妹妹投資,後為支應結婚相關費用,才存入家母帳戶;王端仁強調當時尚未就任海洋局長,此款項並非不法所得。
王端仁說明,該筆款項來源為家父投資人壽儲蓄保險金,20年期滿可領回60萬元,期滿後、父母交予王端仁的妹妹管理運用,為支應王端仁於2015年10月9日結婚費用,妹妹提領30萬元予家母,其中5萬元為家中裝潢預備金,其餘25萬元於2015年7月24日存入母親帳戶。
王端仁表示,他於2015年8月11日就任海洋局長,因此該筆款項存在於就職前,並非不法所得,僅為一般家庭有限的所得餘款、積沙成塔的人壽儲蓄保險,並在期滿領回後,以父母的心意及責任、給予將成家立業兒女的協助而已,僅此說明。
王端仁指出,因其一時不成熟言論造成社會紛擾,他僅此表達歉意,但並沒有做任何犯法的事情,並再次感謝社會各界及同仁先進們的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