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進自家人節油器遭解職 欣欣客運總座提告判賠38萬
引進自家人節油器遭解職 欣欣客運總座提告判賠38萬。(資料照,記者林正堃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國防部前副參謀組長陸軍中將朱玉書,104年透過退輔會推薦,出任欣欣客運總經理一職;但媒體去年底報導,朱引進兒子公司生產的節油器裝設在公車上後,隨即遭解職。不滿的朱,事後提告客運公司,求償未任滿3年薪資與退職金等共324萬餘元;但台北地院僅認定退職金部分求償有理,本月7日判賠38萬9730元,其餘部分駁回,仍可上訴。
台北市欣欣客運為退輔會相關事業公司.朱男前年8月獲聘為總經理一職,單月本薪為10萬3710元、主管津貼2萬700元,以及薪資補助津貼5500元,月收入共計12萬9910元;但去年12月15日,網路媒體報導,朱的兒子朱紹文開設「綠聚能國際開發公司」,而朱引進公司生產的節油氣,無償安裝在客運公車上,再以節省的油料計價,收取回饋金。朱隔日隨即被以電話通知方式解聘,同月23日待客運召開董事會議後,確定解聘。
朱事後認為,客運公司單方面解聘已構成民法549條之非法解約行為,若再依照「退輔會會派管理要點」第24之規定,「總經理...績效優良者任期以3年為原則」,在扣除16月任期後,仍得求償20個月薪資共259萬8200元,加上年終獎金25萬9820元,以及退職金38萬9730元,共可索賠324萬7750元,遞狀請求。
但欣欣客運指出,「退輔會會派管理要點」是國防部內部作業要點,與客運無關;再者,年終方面,因朱違反經理人忠實義務而被終止契約在先,屬「違犯紀律遭解僱之人員」,自然得排除在外,且朱去年雖領取度年終獎金,實際上卻僅到職5個月,經計算後溢領15萬餘元,得兩相抵相。
客運也說,朱任職期間,在董事會未同意下,擅自主導簽約,導致綠聚能每年約可獲利500萬至700萬元;此外,綠聚能負責人為朱兒,依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簽約前已須迴避,但朱未確實接露,顯然是故意進行利己交易,因而失去信賴,未再繼續委任。
法官開庭後認定,被告不須賠償薪資損失與年終,但依據被告公司退職金給與辦法,原告無論是自願或非自願離職,得以其在欣欣客運服務年資,請領退職金38萬9730元,本月初如數判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