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好會賣地 3年賣出46筆
彰化縣政府近3年共賣出46筆土地,不動產縮水嚴重。(記者張聰秋攝)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彰化縣政府近3年來頻頻賣縣有地,共賣出46筆,平均1個月賣出1.33筆,賣地總收入84.7億元,雖然減輕了縣庫財源壓力,不過,土地賣太多的結果,反映出彰化縣政府「身價」縮水,土地不動產迅速消失。
1個月賣出1.33筆 3年總收入近85億
土地一旦售出就沒有了,現金落袋的錢終究會花光,為了避免引來賣家產、「敗家子」的負面觀感,彰化縣政府今年下半年起開始把黃金地段土地轉賣為租,同時還是繼續賣位於台中市台中港特定區的彰化縣有地,其中,台中港特定區有筆車站專區縣有地,連賣10次都沒賣成,明天將進行第11次標售。
縣府財政處公告資料,從103年3月到今年3月為止,縣府完成20標、46筆土地,交易金額共84.7億元,縣長魏明谷於103年12月25日上任至今,完成12標、30筆土地,交易金額為52.83億元,比率約占62.37%。
議會質疑不斷賣地 批縣府如同敗家子
彰化縣議會多次質疑縣府不斷賣地,形同「敗家子」,縣長魏明谷多次公開表示,賣外縣市土地轉買彰化縣土地,「以地易地」置產,不動產只增不減。不過,不少縣民直覺好像只聽到縣府賣地,鮮少聽到獵地買地!
出售境外縣有土地 換置基礎建設用地
對此,財政處長王乾勇說,魏縣長就任迄今,縣府出售的土地面積為8.5公頃,縣府善用賣地收入,購置及徵收土地面積達29公頃,是賣地3.4倍,購買的土地主要用在開闢道路和建設排水溝,攸關民生行的便利性和住的優質性。
王乾勇說,賣地絕對不是為賣而賣,而是靈活運用土地財務管理,適時出售不利管理與位於縣境外的縣有土地,換置滿足縣政基礎建設所需土地。
彰化縣議會多次質疑縣府不斷賣地形同「敗家子」之舉。(記者張聰秋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