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永軒救火殉職 葉俊榮:應可認定「因公殉職」
內政部長葉俊榮在答詢國民黨立委林為洲時,表示林永軒「應可認定為因公殉職,會往這方向處理」,會再對外說明處理結果。(記者鄭鴻達攝)
〔記者鄭鴻達/台北報導〕新竹縣消防員林永軒日前在執行火災勤務中不幸殉職。對於撫卹問題,內政部長葉俊榮在答詢國民黨立委林為洲時,表示「應可認定為因公殉職,會往這方向處理」,會再對外說明處理結果。
新竹縣湖口鄉昇陽光電工廠10月27日發生火警,新竹縣政府消防局獲報派員搶救,但新工分隊21歲隊員林永軒,卻在搶救過程中因故倒地,在被同仁救出時,已失去生命跡象,後送醫搶救仍回天乏術,事後林被追封為小隊長。
林為洲於內政委員會質詢時,表示「公務人員撫卹法 」第五條第一項的「冒險犯難」範疇,這條在施行細則中規定很清楚,就是明知危險仍執勤,而林永軒的案例,就是明知危險仍進去救災,是否可符合此所謂的「因公殉職」。
葉俊榮回應,應可認定林永軒為「因公殉職」,會往這方向處理。林為洲追問,銓敘部是撫卹的最後處理機關,內政部是否能朝此方向?葉表示,會與消防署往這方向認定。
林為洲提醒,基層都在看這案例,此案的處理會對消防員未來士氣影響很大。葉俊榮說,會把處理結果對外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