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修正預告 鬆綁7休1、輪班間隔、特休遞延入列
勞動部主任秘書陳明仁(右)、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謝倩蒨說明勞基法修法草案。(記者李雅雯攝)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勞基法研擬修法,勞動部今天下午4點釋出修正草案預告,修法方向與先前媒體露出項目皆同,包括「鬆綁7休1」、「加班工資核實計算」、「延長工時上限」、「特休假遞延「、「輪班間隔」等項目。
勞動部強調,週休二日是修法前提,「保障勞工權益」、「雇主經營彈性」是兩大修法原則,預告後持續蒐集各方意見,各界可在11月7日以前提供,後將送交行政院,由行政院提出最終版本。
勞動部主任秘書陳明仁指出,第24條加班工資部分,本來是做一給四、做五給八,在勞資操作實務上有困難,所以調整改由勞工實際出勤時間計算工資。第32條的「加班時數上限」部分,勞動部不願意每月46小時部分做放寬,然而遇到特殊情形仍可以做例外處理,勞資雙方若都同意,雇主經過工會同意,可以做處理,但書是雇主雇用30以上者,必須向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第34條輪班制,在上一版修法時候是將8小時提高到11小時,發現產業人力結構和目前現實面、理想面有落差,所以也擬了甲、乙兩方案作因應。
第36條中,勞工每7天可有兩天休假,週休二日是必定的,不過週怎麼計算是可以有彈性。另外特休部分,因為有些勞工有遞延需求,這次修正草案中也提到,特休假可以延到下一年,若下一年還是沒有休完,雇主需要發給勞工工資,前提是勞資雙方同意。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謝倩蒨表示,去年勞基法修法就是為了落實週休二日,任何法治都會依照環境社會隨時做檢討,逐步往進步方向前進,例如挪移例假日可以在特別狀況做處理,但書就是要和主管機關報備,若未完成這樣的程序,有法可循作開罰。
謝倩蒨強調,有些勞工也訴求例假可以累積、特休可以遞延,修法草案對於部分勞工來說也有彈性;週休二日方向不變,長期來說往降低總工時方向前進。
(更新時間:17:13分)
勞動部擬修勞基法,下午釋出草案版本。(記者李雅雯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