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黨法協商 「補助款門檻」朝野未獲共識
立委姚文智今擔任內政委員會朝野協商會議主席,就「政黨法草案」進行朝野協商。「補助款門檻」朝野未獲共識。(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記者鄭鴻達/台北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針對「政黨法草案」進行朝野協商,雖然朝野立委因政黨補助款門檻要從得票率3.5%降成3%或2%等多數條文未獲共識,而保留至院會協商。部分達成共識的條文,則包含政黨連續4年未依法推薦候選人參選公職,將可廢止其備案。
民進黨立委姚文智今擔任內政委員會朝野協商會議主席,就「政黨法草案」進行朝野協商,就攸關政黨補助款得票率門檻、條文內政黨定義、政黨名稱訂定條件等上次未獲共識之條文,進行朝野協商。
現行法規規定,政黨在最近一次全國不分區及僑外立委選舉得票率,若得票率逾3.5%以上,始得獲得政府編列之年度預算補助,朝野就此條款雖皆有降低門檻,以利小黨存續之共識,但就要降低多少各有主張。
立法院時代力量黨團總召徐永明認為,此條款是考量小黨、新興政黨有機會進一步發展,因此提案得票率2%以上就可領取補助款;親民黨團幹事長陳怡潔主張,親民黨團主張門檻降至3%,這是支持小黨的具體做法。
列席的內政部長葉俊榮表示,補助門檻要降到2%或3%皆有其道理,但降低門檻是「無知之幕」無從得知下次選舉會怎樣,內政部支持降至2.5%,若以補助新台幣50元,以獲得30萬票來算,每年每1政黨須補助1500萬元。
民進黨立委陳其邁認為,降至2.5%是讓政黨政治更多元,但希望在相關條文中賦予更多責任及配套;國民黨立委黃昭順則主張,降至2.5%她還是有些意見,在國家負債如此多情況,是否還要補助這麼多。
由於朝野立委難以就政黨補助款門檻達成共識,主席姚文智裁示該條文保留至院會協商。
另外,葉俊榮解釋,國內各級選舉幾乎都是4年一度,因此,政黨若連續4年未召開黨員大會或黨代表大會,以及連續4年未推薦候選人參與公職人員選舉,將可廢止其備案。對此,朝野立委皆表示無異議,並成功達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