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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止黑幫包裝成政黨》政黨法 拚本會期三讀

大部分政黨雖有政黨之名,卻不曾參與選舉,特定政黨還被幫派染黑,立委提出的政黨法草案,則針對連續四年未依法推薦候選人參選的政黨,主張視為解散。圖為去年總統及立委選舉投票情形。(資料照)

大部分政黨雖有政黨之名,卻不曾參與選舉,特定政黨還被幫派染黑,立委提出的政黨法草案,則針對連續四年未依法推薦候選人參選的政黨,主張視為解散。圖為去年總統及立委選舉投票情形。(資料照)

2017/10/09 06:00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中華統一促進黨打著「促統」旗號,以暴力行為接連對學生及不同政治光譜民眾施暴,而能有效規範政黨運作的「政黨法草案」,立院內政委員會雖在今年五月初審通過,但因各黨歧見過大,仍待朝野協商,民進黨團已擬在總質詢後,力拚本會期完成三讀。

現行「人民團體法」對政黨的規範出現漏洞,無法遏止黑幫包裝成政黨,且鑑於大部分的政黨不曾提名候選人參與選舉,政黨成員反倒以暴力方式介入政治,民進黨立委陳其邁等人提案,針對連續四年未依法推薦候選人,參加縣市級以上公職人員選舉者,視為解散。

連續四年未推候選人 視為解散

在委員會審查時,內政部提議「政黨連續四年未依法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者,廢止其備案。」當時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說明,不要用「解散」的字眼,這樣比較符合行政部門執行上的程序,因為解散本質上還是會有憲法法庭的問題。

民進黨團幹事長劉櫂豪說,「政黨法」已列為優先法案之一,將積極推動完成立法,預計在十月底總質詢結束後,會召開黨團協商處理。

不過,國民黨團書記長林為洲說,憲法保障結社自由,有些政黨可能尚在準備,所以未提名人參選,因這樣就要解散該政黨,可能會違憲。

時代力量黨團總召徐永明則認為,由大法官以憲政層次處理政黨解散事宜,不會有違憲爭議;至於都不參與選舉的政黨,視為解散,也屬合理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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