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統計 警察酒駕、公務員貪污受懲戒最多
銓敘部統計,警察酒駕受懲戒處分最多。(記者林彥彤攝)
〔記者林彥彤/台北報導〕考試院院會今天公布2016公務人員受懲戒處分報告,去年受懲戒處分的公務人員有242人次,其中警察人員受懲戒處分就達112人次,為最多,其次則是一般公務員97人次。銓敘部說明,警察部分,受懲戒原因主要以公共危險(酒駕)行為最多,公務員則以違法從事商業行為和貪汙最多,會再進一步探究原因。
根據銓敘部統計,警察人員受懲戒最多的是公共危險(酒駕)行為(達34件),其次則是偽造文書(24件)、貪汙(11件);受懲戒第二多的則是公務人員,以違反經營商業行為(38件)為最多,其次則是貪汙(32件)、偽造文書(7件)。
銓敘部銓審司回應,警察違反公共危險(酒駕)的數量歷年已逐漸減少,2014年52件、2015年49件以及2016年41件,但不可諱言的是,警察歷年都占最大宗。
銓敘部推測,警察身為執法人,採重獎重罰制,可能是這因素增加被懲戒處分的人。另外對於貪污的部分,歷年數字則是反增未降,今天會中有委員質疑是否與公務員待遇太少有關,未來會再做進一步的調查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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