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傳統領域劃設 黃國昌:不應僅限公有土地
「原轉小教室」主講人、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認為,劃設原住民傳統領域不該僅限於公有土地。(記者林彥彤攝)
〔記者林彥彤/台北報導〕原住民委員會今年2月14日公布「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不過,劃設傳統領域卻僅限公有土地,對此,今晚在「原轉小教室」中,主講人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認為,劃設傳統領域不該僅限於公有土地。
黃國昌說,原住民傳統領域包含時間、空間、歷史和文化等交織出來,一直到有國家主權的概念出來,才開始有「公有土地」,即使從歷史的角度或是轉型正義的角度等,都不會改變傳統領域的限制,更不會去限縮本來的領域。
黃國昌進一步表示,爭議就在於「原基法第21條第一項」中規定,政府或私人於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及其周邊一定範圍內之公有土地從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及學術研究,應諮商並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同意或參與,原住民得分享相關利益。
黃國昌說,這個法條雖然看似有清楚規範,必須諮詢原民意見,但因為已經限縮公有土地,未來如果有私有領域有問題,就等於已被法條排除在外,而原住民傳統領域根本就沒有區分公、私領地的概念。
原民會回應,劃設辦法先針對公有領地,目的是希望先透過法條明確定義出傳統領域,至少當有重大開發案時原民可以有參與諮詢權,日後也會繼續徵詢外界意見,逐步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