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停工判決出爐 市府:大獲全勝
市府幕僚認為,這次法院判決等於認同北市府對於大巨蛋的現狀處理,「應該是大獲全勝」。(記者鍾泓良攝)
〔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北市府2015年5月20日以遠雄大巨蛋79處未按圖施工,依據「建築法」第58條,停工至今約2年4個月。遠雄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撤銷停工處分,今天上午判決出爐,法官指出,大巨蛋施工現場有關「維護安全、防範危險」之措施工程,欠缺勒令停工之必要性,原處分命全面停工,已違反比例原則,應予撤銷。然而市府幕僚認為,這次法院判決等於認同北市府對於大巨蛋的現狀處理,「應該是大獲全勝」。
市府官員解釋,法院認為北市府前年5月20日要求大巨蛋「全面停工」,忽略工地安全疑慮,有失比例原則,但都發局在該年5月22日就提到遠雄可以依法針對工地安全部分提出「先行報備施工」,而北市府目前已經同意遠雄施作14項先行報備施工項目,因此等於法院認同北市府對大巨蛋現狀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