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黨產條例1週年 國民黨轟:違法亂紀、罄竹難書
不當黨產處理條例立法屆滿1週年,國民黨今天以「違法亂紀、罄竹難書」8字痛批不當黨產委員會委員立場偏頗。圖為國民黨中央黨部大樓外觀。(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不當黨產處理條例通過迄今屆滿1週年,1年來遭行政院黨產會追討黨產的國民黨,今天以「違法亂紀、罄竹難書」8字形容,痛批不當黨產委員會委員立場偏頗,質疑黨產會委員在歷次聽證會的發言、主張,幾乎全是批評、抹黑,把聽證會變成潑糞大會,而且一再做出違法的行政處分,並寄望各級法院的法官及大法官,體認司法是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
國民黨指出,黨產會幾乎所有委員及職員都是綠營人士擔任,不符黨產條例第20條所訂「本委員會應超出黨派之外,依據法律公正獨立行使職權」,而且歷次聽證會的主持人,也完全是由正、副主委主持,而非以遴選方式,選定客觀、中立的專家學者擔任。
國民黨表示,黨產條例適用對象有10個政黨,黨產會卻只針對國民黨調查,對於很明確是以不相當對價由國民黨脫離的法人團體或機構例,如台綜院、世界基金會,卻不調查。
此外,針對國發院土地買賣案,國民黨說,法院早已三審定讞,黨產會卻又另行召開聽證會,民進黨中央還配合加碼抹黑。
國民黨並以過去內政部針對桃園航空城土地徵收的聽證會為例,就總共舉辦30場,質疑黨產會舉辦聽證會的程序毫無章法,有的先舉行預備聽證,有的則無,1次聽證就做出行政處分,而且聽證會所引用資料錯誤、變造層出不窮,以及大多屬二手資料,經該黨指責後,仍不更正。
國民黨強調,像是「革命債券」的黨產,最早涉及孫中山革命時期(清末民初),民進黨政府卻以90年代東西德統一後的西德法令,做為處理的準據,而且我國憲政制度經歷軍政、訓政,36年12月25日才行憲,與德國之歷史背景完全不同,如何強行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