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獻金案勝訴 吳子嘉稱只在電子報道歉馬不服
頂新獻金案吳子嘉主張指在電子報道歉,馬英九認為應正式登報道歉。(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美麗島電子報副董事長吳子嘉於2014年撰文指出前總統馬英九於總統競選期間收受頂新魏家逾10億元政治獻金,當時馬控告吳民事侵害名譽權,而後吳被判敗訴,賠償180萬元並登報道歉,可上訴,今高等法院準備終結程序,吳子嘉主張自己只要在電子報上道歉即可,但馬認為吳應正式登報道歉。
《聯合報》報導,吳子嘉於2014年以「吃頂新黑心錢,馬英九準備坐牢?」為題撰文指控馬英九,內容指出頂新魏家於2012年總統大選前,捐助總統馬英九陣營政治獻金,「一次出手就是逾十億的政治獻金」,暗指馬英九為頂新魏家門神、「這如果不是貪污,什麼才是貪污?」更直言馬英九因收頂新政治獻金才總是對頂新集團開綠燈。
此篇指控文章引起馬英九不滿,認為此事根本子虛烏有,已構成名譽權的侵害,馬提告對吳求償300萬元並要求其限期登報道歉,台北地院最終以吳未合理查證為由判馬勝訴,吳遭判賠180萬元並登報道歉。
對此,雙方今皆委託律師出庭,吳子嘉律師表示,當時該言論是在電子報上發表,道歉應同樣於電子報道歉即可,馬英九律師則反駁,強調政治人物更應謹慎言行,雖應被放大檢視,但捏造事實發布不實報導已嚴重損及馬的名譽,應正式登報道歉才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