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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縣議員摔電話、淋柴油嗆自焚 判拘30天

    劉淼松因為在議會摔保溫瓶及淋柴油嗆自焚,被法院判處拘役30天。(記者李立法攝)

    劉淼松因為在議會摔保溫瓶及淋柴油嗆自焚,被法院判處拘役30天。(記者李立法攝)

    2017/06/15 19:47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屏東縣議員劉淼松因不滿議長周典論主持議會方式,先在議場丟擲保溫瓶及電話機,引發議員間全武行,事後又在議場內淋柴油嗆自焚,劉因而被控告毀損及恐嚇等罪嫌,屏東地院審理後,認定劉毀損罪犯行成立,合併判處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恐嚇罪部份則獲判無罪,可上訴。

    國民黨籍議員劉淼松104年5月11日在議會臨時會上因不滿議程安排及同黨籍議長周典論主持會議方式,憤而丟擲保溫瓶及電話機,結果與民進黨籍議員李世斌、台聯黨籍議員潘長成等人發生衝突,劉受傷提告,潘長成因傷害罪被判處拘役50天確定,李世斌獲判無罪確定。

    同年5月15日,劉淼松為抗議發言遭受暴力,將5瓶柴油帶進議場,往自己身上淋了1瓶,並要求將柴油分給議長周典論及李世斌、潘長成及陳志成等3位議員,嗆聲一起自焚,引發騷動,雖未釀害,卻造成議事廳地毯污損,議會因而更換新地毯、保溫瓶及電話機,劉被控涉及毀損及恐嚇等罪嫌。

    劉淼松則強調,他在議場內並沒有犯罪行為,議會保溫瓶、電話及地毯都未達到毀損地步,他的言行都在議員言論免責權的範圍內。

    檢察官偵辦後認為,劉淼松的行為已超出言論免責權範圍,依毀損及恐嚇罪提起公訴。

    法官認為劉分送及自淋柴油舉動僅在發洩對上述4人不滿,並不構成恐嚇犯行,但柴油污損地毯及摔壞電話、保溫瓶則觸犯毀損罪,共2罪,各處拘役20天,合併執行30天,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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