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草案初審通過 提高拍攝兒性交刑責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記者楊淳卉/台北報導〕立法院衛環及司法法制聯席委員會今初審通過「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不須交黨團協商。修正草案提高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性交或猥褻行為之照片、影片等罰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不問物品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一律沒收。
草案也明定,招募、引誘、媒介或以其他方法使兒童或少年被拍攝、製造性交及猥褻行為的照片、影片等者,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以下罰金。
此外,委員會今繼續審查之民進黨立委劉建國等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增訂第二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保留擇期再審。民進黨立委陳其邁等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地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及民進黨立委林俊憲等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也保留擇期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