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擬修兩岸關係條例 退將赴中違規將重罰
行政院擬修改兩岸關係條例,加強對退將、政務官赴中限制。(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我國近來因退將時常往返中國並出席官方活動,受到國內不少質疑與批評。行政院今日表示,未來將修改相關規定,如有退將或政務官損害國家尊嚴,將追回全部月退俸或罰款300萬。
去年520後,故宮前館長馮明珠卸任前,擅自將管制年限縮短為3個月,到北京故宮擔任顧問,引發不少質疑。接著在11月,多達37名退將前往中國參加官方舉辦的孫中山誕辰紀念活動,不但在台下聆聽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演說,更在演奏中國國歌時起立致意,遭國內輿論撻伐。行政院相關部門便開始推動修法,以罰鍰、砍退俸、延長管制期限為主,希望能有嚇阻的效果。
綜合媒體報導,行政院表示將修改兩岸關係條例,擬管制退將或政務官赴中國至少3年時間,若違反規定或有損及國家尊嚴者,最重可追回全數月退俸,一次退最重也可罰300萬元。
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第四項規定,政務官、直轄市長及於國防、外交、科技、情治、大陸事務或其他經核定與國家安全相關機關從事涉及國家機密業務之人員,離職三年內,若赴中國需向原機關提申請,若違規赴中,視情節輕重,有不同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