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營業場所也要反毒 綠委提修法
針對毒品氾濫問題,民進黨立委林俊憲表示將提修法補強。(記者鄭鴻達攝)
〔記者鄭鴻達/台北報導〕從土豪哥毒趴案到清泉崗基地毒品案,重大毒品案件層出不窮。民進黨立委指出,法務部所提「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草案」不夠周全,對特定營業場所定義恐出現漏洞,因此將提案修法,除特定營業場所外,也將其他營業場所納入規範。
林俊憲表示,105年度毒品案件查獲數高達55481件,為歷年最高,吸毒人口年輕化,買毒品快比買菸容易,而18歲以上初次取得、使用毒品者,多發生在娛樂場所,法務部草案將公告特定營業場所須配合反毒措施,違反可處20萬到200萬元罰鍰,但如此不夠完備。
林俊憲指出,反毒不能有漏洞,他將提《毒品危害防制條例》31-1條增定修法,也讓特定營業場所外的一般營業場所,只要是公開營業者,也必須配合執行防毒措施,違反者可處2到20萬元罰鍰,但業者若覺冤枉也可舉證,寧可法規過嚴,也要跟毒品宣戰到底。
林俊憲也對國防部針對清泉崗基地毒品案的談話不滿,表示大批毒品竟可輕易進出營區,更有人提出國軍內部鬥爭的陰謀論,說是有人丟毒品,如此卸責作為,相當不應該,台灣的毒品戰爭節節敗退,如今連軍隊也被滲透,應每年針對軍隊進行一次全體篩檢。
法務部檢查司科長紀致光表示,基於過去查緝經驗,會針對毒品使用熱點定義最可能場所,賦予管理義務,要讓有限的資源集中,若業者有故意過失、沒積極處理就會有責任,但對於納入其他營業場所的影響層面很大,可好好討論。
國防部人權處長沈世偉指出,國軍採尿對象,包新兵剛入伍時、入伍前有吸毒紀錄者收假須採尿,對於操作航空器、艦艇或暫管雷達者,每次收假會抽驗25%人數,國軍去年採尿105萬人次,初篩陽性者有735人次,但其中也有不小比例是服用中藥等因素導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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