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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墾丁「四通」大解放 居民不必再「三代同房」

    墾丁國家公園正進行「四通」審議。(記者蔡宗憲攝)

    墾丁國家公園正進行「四通」審議。(記者蔡宗憲攝)

    2017/01/18 22:09

    〔記者蔡宗憲/恆春報導〕恆春半島居民關注的「墾丁國家公園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四通)」,昨舉辦第一次初審,恆春半島鄉鎮長及議員等審議委員全員到齊,未來除討論居民關心的聚落劃出國家公園議題,過去受限於「自有房舍僅能整建、不能重建」,「四通」後將開放居民原地重建,改善早年「三代同房、同床」的不合理狀況,一般管制區也將改為「管一、管二、管三」三個次分區。

    這項重大變革,在墾丁國家公園特別景觀區、生態保護區中,民國66年1月19日實施區域計畫前存在的房舍,透過空照圖確認,這些房舍不僅只是整修,而是能放寬到重建兩層樓建築(建築面積165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330平方公尺)。

    農業用地部分,原來500平方公尺以下不能申請農舍,現況存在房舍動彈不得,僅能內部整修,四通檢討後,原存在房舍將能成為「農地上有合法建物」,開放重建三層樓建築(建築面積165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495平方公尺)。

    此外,「管一、管二、管三」三個次分區的作法,將把多數公有地及不宜開發的生態敏感區域劃分為「管三」,高強度商業利用的墾丁大街暫列為「管一」,居民生活主軸區多規劃為「管二」。

    墾管處這次也提出「容積轉移」機制,讓居民能將敏感區無法開發的私有地(管三),透過容積送出(售出),換取管一或管二的開發容積,其他如墾丁大街外環道規劃,以及出火景觀區劃出國家公園區議題,也將在四通的細部計畫中討論。

    恆春耆老王先生說,這次「四通」初步出爐的審議計畫,看似對於生態敏感區強化管理,對居民原有權益有所尊重,有令人期待之處,但仍須觀察墾管處實施後的配套作為。

    高強度商業利用的墾丁大街將列為「管一」用地。(記者蔡宗憲攝)

    高強度商業利用的墾丁大街將列為「管一」用地。(記者蔡宗憲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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