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洩密案馬英九明出庭 不排除與黃、江對質
台北地檢署偵辦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教唆洩密案,明日將首度以「被告」身分傳喚馬出庭。(資料照,記者黃耀徵攝)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教唆洩密案,明日將首度以「被告」身分傳喚馬出庭,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前行政院長江宜樺也將以「證人」身分到庭應訊,必要時,不排除讓3人當庭對質,檢辯雙方也早已研擬好攻防策略,嚴陣以待;至於媒體詢問北檢檢察長邢泰釗,偵辦前總統案件是否備感壓力,邢則淡定回應,「平常心」。
3年前,特偵組偵辦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前立法院長王金平關說案,引爆「馬王政爭」,也讓馬英九、黃世銘被控洩密與教唆洩密等罪,其中黃在去年2月被高等法院判刑1年3個月,得易科罰金45萬7,000元定讞,黃於同年4月繳清罰金,馬則因時任總統享有刑事豁免權,直到卸任後,檢院才能傳喚到庭。
據週刊指出,馬英九與委任律師團研擬攻防策略,預計化被動為主動,依據《刑事訴訟法》中,「同一案件」基於「告訴優先」原則,以柯建銘重複提告,「自訴不合法」,先爭取北院判決自訴不受理,將自訴部分退回北檢併辦,把主戰場拉回北檢。
至於針對洩密案本身的答辯策略,預計馬英九仍將以「維護司法純淨空間,這是大是大非的問題」,強調自己沒有洩密;此外,就算黃世銘向馬報告的內容為偵查中機密,但當黃已將機密洩漏給馬後,那機密就已不再是機密,因此,馬要求黃向江宜樺報告,也就沒有教唆洩密的問題。
針對律師團的主張,檢察官也早已研擬好攻防策略,其一,黃世銘在高院供稱,自己原無意向江宜樺報告,是因為馬英九要求,他才向江報告;其二,最高法院判決認為,機密外洩給毋須知悉該秘密的公務員,仍構成洩密罪;其三,總統職權與司法並無相干,檢察總長沒有向總統報告偵查機密的義務。
負責承辦該案的主任檢察官周士榆畢業於台大法律系,司法官訓練所第39期結業,具有財經及會計專長,擁有證券營業員、期貨營業員等多項專業證照,曾辦過馬英九特別費案、股市禿鷹案、名醫林政誠遭綁架案;此外,目前各界矚目的兆豐銀疑涉洗錢案,北檢也是指派周士榆統籌指揮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