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創 高市首發「同性伴侶證」
第一對申領「同性伴侶證」的陳盈汎(左)、吳羽婷。(記者蔡清華攝)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為讓同性伴侶心靈更加踏實,高雄市繼去年5月20日率全國之先辦理同性伴侶註記後,今天(11月11日)光棍節再首發「同性伴侶證」。
內容載有當事人基本年籍資料及伴侶姓名,結合公文書證明的實用性及兼顧隨身攜帶的便利性,讓同性伴侶一證在手,做為互訂終身信守誓約的愛情見證。
第一對申領「同性伴侶證」的陳盈汎、吳羽婷,透過臉書認識四個月就決定要「互許終身」她們說,有了這張證件,感覺彼此不再只是朋友,而是要一起甘苦與共親密伴侶,讓彼此感覺更踏實。
另一對申辦者則身分不願公開,也同為女性,希望透過申領「同性伴侶證」互訂終身。
民政局表示,高雄市同性伴侶證,採印刷版面設計,左上方彩帶「高」字代表高雄市,對應別名為「陽光註記」的同性伴侶註記,呈現為同性平權明亮可期的願景與未來。
背面右上方拓印民政局燙金防偽雙手服務標誌一枚,代表尊重同性伴侶善意暨期望每個多元個體都能在高雄得到尊重,最下方一抹彩虹標幟象徵同志平權將在友善城市高雄彰顯。
同性伴侶證核發對象,僅限於一方設籍於本市且在本市已完成申請註記之同性伴侶,有需求的伴侶可攜帶國民身分證及符合國民身分證規格的相片電子檔,至高市任一戶政事務所申領伴侶證。如需高雄市各戶政事務所的聯絡方式,可上民政局網站(http://cabu.kcg.gov.tw)或各戶政事務所網站查詢。
另一對身分不願公開。(記者蔡清華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