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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同婚 黃昭元:相愛的人不能再一起是種傷害

黃昭元表示,他同情同性伴侶的遭遇,「相愛的人不能正式在一起,是一種傷害。」(記者廖振輝攝)

黃昭元表示,他同情同性伴侶的遭遇,「相愛的人不能正式在一起,是一種傷害。」(記者廖振輝攝)

2016/10/20 19:45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立法院今(20)日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黃昭元,民進黨立委陳曼麗表示,日前台大教授畢安生的事件,凸顯同性伴侶在台灣上的困境,詢問黃昭元對於同性婚姻的看法。對此,黃昭元表示,這有兩個辦法,一是透過釋憲,二是由立法院修改民法,或是立同性伴侶法,「相愛的人不能正式在一起,是一種傷害。」

綜合媒體報導,陳曼麗在立院質詢黃昭元時表示,畢安生與其伴侶愛情長跑35年,卻在法律上沒有任何空間,2015年10月其伴侶過世,卻因不被法律認可,無法解決遺產問題,終於導致畢安生發生憾事。陳曼麗表示,對於面臨這種困境的人,基於人權的保障,「可否給這些人一條道路?」

黃昭元表示,這樣的問題台灣有兩種方式解決,一是透過釋憲,二是透過立法院,修改民法認可同性婚姻,或是立同性伴侶法。

黃昭元也表示,自己長期關注此議題,也很同情他們的遭遇,「如果相愛的人不能正式在一起,這涉及到一個人的基本價值,這是一種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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