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提名人審查 時力犀利提「十問」
時代力量對大法官提名人提出十問。圖為時力立委黃國昌。(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楊淳卉/台北報導〕針對立法院對司院大法官被提名人的審查,立法院時代力量黨團今提出「司法院正、副院長被提名人十問」及「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十問」,盼被提名人對各項司改、憲改、政改、人權等議題實質回覆,其中包括詢問被提名人對「同性婚姻的態度」等,希望被提名人在立院行使人事同意權前,針對各議題公開向全國人民表明態度。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表示,過去對人事同意權審查常流於形式,時力原盼通過「立院職權使法」有關人事同意權的修法,再來審查,可惜沒得到其他政黨支持;新國會應該有新作法,立院應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於參議院審查的密度和品質為目標,時力也參照其經驗提出十問。
立法院時代力量黨團總召徐永明說,重要的不是「考」,而是希望被提名人對這些重大社會議題有表態,台灣很多一塊不是掌握在總統手上,而是掌握在大法官手上。
針對對大法官十問中「行政機關是否已行政規則變更法律知識用規範與內容」一題,黃國昌指出,勞動部日前以一紙函釋,變更勞基法的適用的內容,規避立法院監督「若到時被法院宣布無效,後果應該由誰來承擔?爛攤誰來收?」勞動部長郭芳煜卻無法回答,連政務官基本的擔當都沒有,他強調,「這題一定會要求大法官被提名人清楚表態!」
【司法院正副院長被提名人十問】
一、是否贊成單獨制定檢察官法及檢察署組織法?
二、大法官應否接受評鑑?
三、是否走向保護人民權利的釋憲制度?
四、高等法院針對羈押准否之抗告應否自為裁定?
五、是否贊成設置勞動法院或訂定勞資爭議特別訴訟程序?
六、國家賠償制度有無改革之必要?
七、民事及刑事訴訟之第二審,是否應改採事後審?
八、如何落實民事訴訟第三審言詞辯論之規定?
九、如何進行法官考選及訓練制度之改革?
十、如何進行法官監督及淘汰制度之改革?
【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十問】
一、行政機關得否以行政規則變更法律之適用範圍與內容?
二、大法官針對釋憲個案能否於事後更改已公布之意見書?
三、憲法第80條之規定是否會對我國引進人民參與審判制度造成障礙?
四、年金改革若變更對未來的給付內容,是否會違反信賴保護原則與法律
五、不承認同性婚姻之法律狀態是否違反憲法對基本人權之保障?
六、憲法所保障之民族平等及政治參與自由,是否得由法律限制?
七、以私法自治正當化祭祀公業條例中之性別不平等是否有當?
八、地方政府得否就環境保護事項制定較中央法規更為嚴格之自治條例?
九、人民得否以公民投票的方式行使制憲權?
十、總統得否透過開除黨籍以剝奪立法院院長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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