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防制漏洞? 綠委質疑管不到政府官員
法務部次長張斗輝22日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備詢時強調,有信心徹底執行洗錢防制法。(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日審議「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民進黨立委張宏陸質疑,現行法律對於政府官員本身涉及洗錢沒有明確規範,一旦政府官員洗錢,將讓台灣背負「洗錢國家」汙名。
張宏陸指出,兆豐銀涉及洗錢案各界矚目,但台灣法律對於洗錢防制不完備,沒有百分之百完全符合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的40項規定。
對此,法務部常務次長張斗輝說,雖沒百分之百完全符合APG規定,但有信心在洗錢防制上能徹底執行。
張宏陸說,若官員涉及洗錢,自己又是主管機關,偵辦洗錢案要如何查明白,我國要如何去APG國際談判,因為連政府官員都在洗錢,法律上沒有規範到這部分。
張斗輝指出,洗錢防制是不分身分的,現在還有貪汙治罪條例可用。張宏陸則說,應在法律上明訂政府官員涉及洗錢,就應先調離現職;對此,張斗輝表示,行政上的處理尊重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