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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搞定了?大巨蛋7項基準 遠雄、北市府各執一詞

大巨蛋今天上午才傳出達成共識的消息,下午又因7項公安標準問題橫生爭議,市府與遠雄各執一詞。(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大巨蛋今天上午才傳出達成共識的消息,下午又因7項公安標準問題橫生爭議,市府與遠雄各執一詞。(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2016/09/08 19:45

〔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遠雄集團昨發新聞稿,指全力配合遵守北市府「法規規定標準」完成大巨蛋;台北市長柯文哲今上午宣布暫不終止大巨蛋契約,並指7項公安標準還是最好的標準,營建署台灣建築中心、台北市環評會、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有專業審查,應會接近那標準完成。但遠雄下午又發新聞說, 7項基準於法無據、違反採購法。

對此,北市府發言人林鶴明回應遠雄,市府所提的公安標準一定是依法行政,遠雄既然已經公開承諾將會依照主管機關程序完成法定審查,後續市府就會由主管機關來依程序辦理,一定依法行政。

遠雄表示,7項基準是於法無據,不僅違反採購法,也是國內外法規所沒有的基準,絕對不是如都發局長林洲民於記者會所說,「這是台北的法律、台灣的法律,也是遠雄要遵守的法律。」法律制定的標準何其嚴苛,法律也絕非3個日本人可以制定,更不可能制定一個只有遠雄該遵守的法律,遠雄絕對不同意以這樣標準進行審議,這是違法行為。

遠雄表示,遠雄巨蛋公司接受遵守北市府既有法規,在合法的程序為基礎,進行第三次變更申請,再上述的前提下全力配合完成大巨蛋,讓計劃案能儘快順利興建營運。

林洲民說,上午他發言原句是,「7項標準它是台北市的法、台灣的法,這是很清楚的事實,遠雄也清楚的說會依照現行法令,我們將依照這個法令據實審查、公開的審查、公平的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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