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條例明生效 林全:黨工權益非規避適用的尚方寶劍
林全表示,「黨工權益」並非規避條例適用的尚方寶劍。(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昨天公佈,明天生效,除黨費、政治獻金、政黨補助金、競選經費的捐贈、孳息外,都推定為不當黨產,禁止處分。外傳國民黨將以2億餘元預支黨工5個月薪水因應,行政院長林全表示,「黨工權益」並非規避條例適用的尚方寶劍,若條例施行後仍支用不當黨產,將依法處分、裁罰。
為避免現金遭凍結,國民黨傳出將以2億餘元預支黨工5個月薪水,此外,也傳出為紓解「退職黨工18趴優存」每年約6億元的利息負擔,國民黨9月起將準備70至80億元,與退職黨工協商「結清」優存支出。
行政院長林全強調,政黨公平競爭是民主國家的基本精神,政黨應該以黨費、政治獻金、競選經費補助等合法手段來規劃黨工相關權益,而非以不當黨產來支應黨工薪資或退休金,換言之,「黨工權益」並非規避條例適用的尚方寶劍。
林全說,若政黨、附隨組織或受託管理人等於條例施行後支用不當黨產,不僅違反條例所定禁止處分的規定,財產移轉的行為依法也不生效力,委員會也將依職權調查並依法處分、裁罰,呼籲各界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林全指出,在「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施行後,相關不當取得之財產依法不得進行處分,法定申報義務人並應於條例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向委員會申報財產,未來委員會將依法清查並追討所有不當取得的財產,如果財產已經轉給第三人而無法返還,也會追徵該財產的價額。